各学院、部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16号)文件精神,2019年组织开展第二批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我校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与范围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宗旨、立项范围,请参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文件。
二、项目申报
- 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
- 项目要聚焦教学,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意识,为积累和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做好准备。
- 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两所及以上学校共同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
3.申请人需在申报书中确定合理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以及预期研究成果。申报书记载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计划、预期研究成果(注:申请人应当是研究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之一,并且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须正确标注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及项目批准号)将直接作为研究计划书的组成部分,并作为项目评审以及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请各申请人按实际情况谨慎填写。
- 项目立项实行“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我校推荐备案名额为20项,各学院(部)推荐申报名额数见附件4-3。各学院根据省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数,不少于1:3资助校级教改项目。
三、项目管理
- 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需向学校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 项目实施一年后,学校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各项目须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建设期满,申请结题时须提交结题报告书,同时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中研究内容及预期成果为依据,组织结题验收。
四、材料提交及评审
请负责人于2019年11月29日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4-1)的纸质版一式五份交至11教109室张辉华老师处,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zh7399@hdu.edu.cn。学院评审时间是11月30日,评审通过的负责人请于12月1日下午16:00前,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中的质量工程工作台(http://hdu.zlgc2.chaoxing.com/)上完成申报。
附件3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各学院(部)推荐申报项目名额分配表.docx (1) 附件3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各学院(部)推荐申报项目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4-1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学院(部)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