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杭电教〔2021〕13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经圣光机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审议,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原则
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学生的学业综合成绩及科研能力进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选拔出具有科研创新潜质和良好专业素养的优秀学生,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育、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代表,成员人数须为奇数,且不得少于七人。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推免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实施。
三、适用对象
本实施细则面向圣光机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动化专业)。
四、推荐类别
(一)普通推免生
(二)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
(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推免生。
符合推荐条件的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在以上推荐类别中选择一类提出申请,每位学生按推荐类别限报一项,多报无效。符合多个类别推荐条件的学生需慎重选择,一旦提交在申请截止日期后不得更改。第一、二类由学院进行推荐遴选工作,第三类由校团委牵头开展遴选工作。
- 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教务处发布的《2023年各学院推免指标分配表》,圣光机学院普通和学术专长名额共计4人,具体专业名额分配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人,自动化专业2人。
若出现专业推荐名额不足的情况,则剩余名额在学院另一个专业中推荐。若学院推荐人数不足推荐名额,则由学校根据推荐名额分配原则统筹调配多余名额。
根据学校文件对“特殊学术专长生按不超过学院推荐总名额40%的比例”的规定,学院特殊学术专长的推荐名额为1人。
六、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入学以来无不及格课程,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二)资格条件
推免生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应类型的所有资格条件:
1.普通推免生
(1)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 500 分及以上,或六级考试成绩 426 分及以上。
(2)截至第六学期,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为必修的课内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同时前六学期所修全部课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注1]位列专业前 20%。
注1:平均学分绩点均按学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要求计算。
2、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可不受专业学分绩点排名(20%)限制优先推荐,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6分及以上。
- 截至第六学期,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为必修的课内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同时前六学期所修全部课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位列专业前 50%。
- 须获得以下标志性高水平创新成果[注2]之一:
学校认定且代表学校参加的学科竞赛获奖[注3](以团队获奖的,排序前三名的可以申请);或以第一作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发明专利授权;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一级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期刊[注4]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出版社[注4]出版学术专著;或为其他经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审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的第一获得者。
- 须经三名本校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学生申请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注2:相关成果须与申请专业相关,获得成果时间截止当年8月31日(含)之前,学科竞赛应有获奖证书或主办单位正式发文,论文为公开发表,专著为正式出版,专利授权须有授权书。
注3: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及获奖等级: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及其专题邀请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银奖及以上;在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域赛获得金牌及以上等,由教务处负责认定。
注4:学校认定的期刊和出版社以及级别,以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最新规定为准。
3.“支教团”专项推免生
(1)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500分及以上,或六级成绩在426分及以上;
(2)截至第六学期,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为必修的课内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同时前六学期所修全部课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位列专业前50%。
(3)身体健康,能适应当地艰苦环境,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支教工作。
(4)在校期间具有学生干部经历,且取得优秀的工作成绩;同时热心公益,拥有丰富的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经历。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或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七、推荐依据与标准
推免生在符合推荐条件的基础上,综合评分的排名是推荐或遴选的重要依据,综合评分评定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学生思想品德鉴定作为推免生遴选首要依据,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综合评分计算办法如下。
(一)普通推免生的综合评分计算方法
普通推免综合评分 = 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5 分制)*60+综合评审成绩(满分100分)。
普通推免生按照普通推免综合评分从高到低依次推荐;在综合评分同分情况下按综合评审成绩、四门专业基础课的平均成绩、科研积分、综合素质计分依次排序。其中综合评审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含))不予推荐。综合评审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评审成绩 = 四门专业基础课的平均成绩(满分100分)*0.7 + 科研积分(满分20分)+ 综合素质计分(满分10分)。
其中:
- 各专业四门专业基础课组成为: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算法与数据结构、操作系统、程序设计(1和2合起来算平均)、计算机系统设计
(2)自动化专业:电路原理、电机学、自动控制理论(1和2合起来算平均)、系统论的数学基础
2.科研积分认定标准及原则
本文中的科研积分认定标准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生“科研育人”管理办法》(杭电教〔2020〕85号)相同。
表1 科研积分认定标准
项目名称 |
内容与标准 |
积分数 |
||
学科竞赛 |
国家级学科竞赛(含国际赛)获奖 |
一等奖(特等奖) |
6 |
|
二等奖 |
5 |
|||
三等奖 |
4 |
|||
省级(赛区)学科竞赛项目 |
一等奖(特等奖) |
4 |
||
二等奖 |
3 |
|||
三等奖 |
2 |
|||
科研项目 |
科研项目(大创项目、新苗项目等) |
国家级 |
5 |
|
省级 |
4 |
|||
校级 |
3 |
|||
科研成果 |
学术论文 |
一级及以上期刊 |
8 |
|
核心期刊/国际会议/GF报告 |
5 |
|||
一般期刊/国内会议 |
2 |
|||
学术专著、教材等 |
独著或主编的教材、专著 |
8 |
||
参与教师主编的教材、专著 |
大于20000字 |
4 |
||
小于20000字 |
2 |
|||
专利 |
发明专利 |
6 |
||
实用新型专利 |
2 |
科研积分认定原则:
①科研积分须在当年8月31日(含)之前获得。
②学科竞赛项目由教务处负责认定,科研项目由相关组织部门负责认定。学科竞赛的科研积分计算以参赛队为单位,每人均可计算满额积分,且原则上每队计分不超过5人。科研项目的科研积分计算以项目团队为单位,项目负责人计算满额积分,项目参与人员积分减半,且原则上项目计分人员不超过5人。同一年度的同一学科竞赛以最高获奖级别计分,同一年度的同一科研项目以最高立项等级计分,原则上不累计计分;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分;同一项目跨年度再次获得更高级别奖项,计算差值予以累计。
③科研成果应与所学专业相关,以第一作者完成的成果方可计算科研积分,成果可累计计分。参与教师主编的教材须由教师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予以认定,专利须授权后予以认定,期刊及出版社认定级别以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最新规定为准。
④未列入表1的其他以第一作者获得的高水平创新科研成果,须经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审定后予以计算相应积分。
3.综合素质计分为以下各项评分总和(最高按 10 分计):
(1)社会工作(按担任过的最高职务计算、担任职务时间不少于一年):
(a)学院学生会部长、科协部长,院级(含)以上社团负责人:1 分;
(b)学院学生会副主席、学生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校级社团负责人(三星级以上):2 分;
(c)学院学生会主席、学院团委副书记、学院科协会长:3 分;
(d)校学生会部长、校学生会副主席:4 分;
(e)学校学生会主席:5 分。
(2)非科研性获奖与荣誉(不同类别可以累加):
(a)代表学院/学校参加各类文体比赛(不含集体项目)获得校级前三名的 1 分/项,地市级前三名的 2 分/项,省级前五名 3 分/项,国家级前十名的 5 分/项;
(b)获得校级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不包括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校级单项奖学金) 1 分/项;获省级(含)以上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不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 3 分/项;
(c)获得省级表彰的集体荣誉 2 分/项,国家级荣誉 4 分/项;
(d)其他未列入的非科研性获奖与荣誉,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另行认定。
(二)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评分计算方法
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依据以下综合评分从高到低依次推荐,在综合评分同分情况下按综合面试成绩、科研积分依次排序。
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综合评分=综合客观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0.6。
其中:综合客观成绩=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5分制)*60+科研积分(满分20分)*2。
综合面试成绩主要考察学生的学术专长。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组织学术专长评审,对学生取得的标志性创新成果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对学生的学术专长给出综合面试成绩,且每位成员须签字,答辩全程录音录像,评审成绩公开、公示。
学术专长评分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含))不予推荐,所有申请者的综合评分材料须完整保留。
每个学科竞赛获奖团队限推一名特殊学术专长生,若获奖团队成员存在学院交叉的,则由教务处及相关学院组成联合审核小组,组织学术专长评审。
科研积分认定标准及原则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生“科研育人”管理办法》(杭电教〔2020〕85号)相同。具体见表1.
(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的推荐依据与标准由校团委负责制定。
八、推免工作流程
(一)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推免具体实施细则和确定各类推免生名额并向本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布。
(二)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推免遴选推荐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确定本学院推免流程及安排,召开推免动员会并接受学生报名。
(三)学生符合对应推荐条件,可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 “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相关成绩证明(包括在校成绩单,英语四六级成绩证明)。
2、各类成果的证明材料(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奖惩情况证明材料;发明专利证书;论文封面、目录、正文,目录页上要标明自己名字所在位置;学术专著原件;排名第一的其它高水平创新成果证明材料)。
3、申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还需提交本校本学科三名教授的联名推荐信。
4、《诚信承诺书》,承诺在获得学校推免资格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造成推免名额浪费者,将作为非诚信行为记入个人档案。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以上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统一装入档案袋,在档案袋封面写明材料目录,档案袋内的材料应按照目录顺序排列。每位学生按推荐类别限报一项,多报无效,请符合多个类别申请条件的学生,慎重选择,一旦提交不能更改。学生所填信息和提供材料须准确真实,一经发现材料不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公布资格审查情况。
(五)对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根据所申请类别开展综合考核,按照综合评分高低依次分类推荐排序,同时按实际推荐名额1:0.5比例上报候补名单。将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和调查处理。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六)“支教团”专项推免生的推荐程序: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交校团委,校团委会同研究生院、学生处、教务处、组织部等职能部门进行综合测评,根据推荐名额和综合评分从高到低予以推荐排序,同时按实际推荐名额1:0.5比例上报候补名单。校团委填写《申请表》推荐意见和《汇总表》,将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在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至少3天)。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七)各类别推荐名单经教务处审核后,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最终推荐名单。对有异议的学生,查明情况后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八)若学院推荐人数不足当年推荐名额,则由学校根据推荐名额分配原则统筹调配多余名额;因学生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推荐人数不足的,在时间允许情况下可在本学院候补名单中补足,如本学院不能补足的,则由学校统筹调配。
(九)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十)推免生按教育部要求和招生单位有关规定须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参加复试及录取等工作。
九、其他规定
(一)推免生如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 经查实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者;
- 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者;
4.已被接收单位录取,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者;
5.申请出国留学者。
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学院将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放入其档案中,同时取消其后续的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圣光机学院负责解释。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圣光机联合学院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