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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年度学院教学编制计算办法》(杭电教〔2023〕89号)文件精神,教师承担外学院(部门)研究生课程及指导外学院研究生,可以申请将课时划至教师所在学院(部门)。具体流程如下:
1、任课教师向课程管理学院(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要标明任课教师工号、姓名、所在学院、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学期、课程编号、上课时间及上课地点等信息,相关信息与研究生管理系统内信息要一致,书面申请需任课教师本人签字,如相关信息有误,则申请无效;
2、指导教师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要标明指导教师工号、姓名、所在学院、所指导学生姓名、学号、毕业时间等信息,相关信息与研究生管理系统内信息要一致,书面申请需指导教师本人签字,如相关信息有误,则申请无效;
此项工作涉及本年度学院教学编制核算,截止时间为12月1日15:30。
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年度学院教学编制计算办法》的通知 (杭电教〔2023〕89号).pdf
2025年研究生指导课时划拨汇总表.xlsx
2025年研究生课程教学课时划拨汇总表.xls




